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1资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11-22 15:06:40点击数量:2155
为推动三年制高职课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合格课程建设工作规划,现将下学期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和本学期合格课程评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课程建设范围
三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下学期开设课程。
二、课程材料及要求
所有验收的课程必须包括:队伍结构、课程标准、课程思政标准、课程教案、教材、PPT及讲义、数字资源库等材料。课程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每门课程配备1名课程负责人和相应的授课教师。
2.课程定位明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支撑毕业要求,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起重要的支撑或促进作用。
3.教学文件资料规范。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思政标准、授课进度表、课程教案、教材、PPT、讲义等电子数据资源。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5日前,各部门确定合格课程负责人。
2.2025年1月15日前,各部门提交初步验收材料。课程负责人和二级教学部门初评需填写《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合格课程评估申报表》一并报送学院教务处。
3.2025年1月20日前,学院评审,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2025年2月10日前,各部门提交最终材料,对前期不合格课程再次进行评审,并对所有合格课程给予认定。
四、本学期合格课程评优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本学期课程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填报《优秀课程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审核后报教务处。
2.组织评审。学院根据《优秀课程评审指标》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
教务处
2024年11月22日